湖 北 省 物 价 局
文件
湖 北 省 教 育 厅
鄂价费[2006]195号
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物价局、教育局,各高等院校: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检[2006]173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全国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通知》(发改价检[2006]138号)的规定,为切实做好全省“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结合我皆实际,我们制定了《“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的实施方案。
附件1:
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
“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服务意识,以教育收费公示制为基础。进一步增强教育收费政策的透明度;以服务学生和学校为主线,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以教育收费政策咨询服务为平台,构建价格和教育主管部门与学校及学生间沟通交流的渠道;以服务和管理相结合为手段,进一步解决当前教育收费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建立价格服务的长效机制,健全学校收费管理的自我约束机制,创建“教育收费规范校”和争创“教育收费诚信示范校”的新机制,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及学校的合法权益,构建更为和谐有序的教育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总体上要达到“诚信收费的理念进学校、价格服务的形态进学校、价格服务的机制进学校”。具体说,要以巩固提高教育收费公示制成果为基础,进一步开拓服务领域,深化价格服务手段,使“价格(收费)服务进校园”工作取得实效。具体要求:一是收费政策透明到位。要通过对学校的收进行清理审核规范并以相应形式公示,做到收费政策公开通明;二是信息服务及时准确。要把教育收费及其相关价格信息提供给学校、学生和家长;三是咨询投诉渠道畅通。要建立收费主管部门与学校、学生和家长沟通的平台,确保群众投诉渠道畅通,收费主管部门及时解答对收费政策的咨询;四是及时了解校情民意。要充分利用服务平台,收集学校、学生和社会对教育收费问题的反映,科学合理地制定规范调整教育收费的相关政策。
三、工作内容
(一)充分利用高校信息资源优势,在全省各高等院校网上开设“价格服务进校园”信息网页,开辟以下专栏:
l、价格服务进学校的主页。主要明确开展这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与总体要求。
2、政策法规宣传栏法规政策。
3、收费项目标准栏和具体标准。主要登载国家和寄关于教育收费的有关
4、代收费结算公示栏。主要登载学校对代收费收取、使用及结果情况的公开公示。
5、监督咨询栏。公布12358举报电话,便于社会和群众对教育收费的咨询、质疑及举报投诉。
6、收费网上议论栏。主要听取社会各界对现行的教育收费政策的意见建议和看法。有关服务内容可随工乍的开展不断地丰富和完善。
(二)在全省各中专、中小生、幼儿园校园醒目处统一设立“价格服务进校园”专栏,具体内容:
l、“价格服务进校园”标志牌。主要明确开展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与总体要求。
2、政策法规栏。登载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收费法规政策与规定的主要内容。
3、收费项目标准公示栏。主要公示现行合法有效的教育收费项目和具体标准。
4、代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栏。主要登载经批准的代收费项目与标准。
5、代收费结算公示栏。主要登载学校对代收费用收取、使用和结果的公开公示。
6、监督咨询栏。公布12358举报电话,便于社会和群众对教育收费政策的咨询、质疑及对违规收费的举报投诉。
(三)建立联系制度。各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与价格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协调,及时向价格和教育主管部门反映价格报务工作的情况,协调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价格和教育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到学校调研,了解学校对当前教育收费政策的需求以及需要解决的政策问题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召开学生代表或学生家长代表座谈会,了解他们对现行教育收费改策的意见、建议,宣讲教育收费政策,解答他们的政策疑惑,争取他们对教育收费政策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要充分运用学校和学生及学生家长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管理,促进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的科学决策。
(四)建立教育收费现场服务咨询制度。在每学年或学期开学时,价格和教育主管部门可选择部分学校,派驻工作人员,在学校收费现场设立咨询服务点,现场解答学生或学生家长的政策疑惑,现场接受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举报投诉,现场解决学校收费中存在的问题,化解收费矛盾。
(五)建立教育收费举报提醒制度。及时向学校通报教育收费举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学校自我完善管理,自觉规范收费行为。
(六)开展教育收费诚信活动。在开展价格服务工作的同时,要加强正面引导,倡导“价格(收费)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帮助学校完善收费管理制度,引导学校认真执行收费政策,强化学校收费自律意识,自觉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四、方法步骤
全省“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逐步展开”的原则进行。在汉的部属和省属学校的服务工作由省物价局、省教育厅负责,各中小学校和其它高校的服务工作由各市、州价格和教育主管部门按以上原则确定。为积极稳妥地推进“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各地可在试点的基础上分步展开,具体步骤:
(一)试点阶段(9至10月份)。各地选择一至两所学校进行试点。其中高等院校由省物价局、省教育厅负责,中小学校由各地价格和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开展试点工作。省将于10月下旬抽查各地试点工作落实情况。
(二)试点小结阶段(11月份)。按照工作分工,省和各市、州、县(区)分别对“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试点情况进行初步总结,进一步完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形成试点工作经验。省里将在抽查的基础上适时召开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完善服务经验,为在全省全面铺开做准备。
(三)全面动员阶段(12月份)。各地价格和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召开各学校有关领导及财务负责人的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国家和省的有关文件精神,深入进行思想动员,介绍试点工作经验,研究部署实施方法,明确具体任务目标,提出抓好落实的要求。
(四)全面推广阶段(2007年1月至12月)。用一年的时间,将试点成功的经验在全省各高等院校和中小学校全面推开,并不断完善服务内容,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推动“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向纵深发展。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工作协调,做到密切配合。“价格服务进校园’’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既是不断完善教育收费政策规定、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的过程,也是维护学校和学生合法权益、健全监督制约长效机制的要求。对此,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主动加强协调,既要争取有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又要取得各学校的理解支持,真正做到统一思想认识,统一工作部署,坚持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同时.各级价格和教育主管部门通过定期进行抽交,相互交又检查,适时通报情况,以促进“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的不断深入发展:,
(二)坚持制度落实,注重实际效果,“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重在落实行动重在取得实际效果。在实施过程中,各地一定要落实相关制度,既可因地制宜开展教育收费政策的宣传咨询活动,可召开专项工作座谈会和督促提醒会等,但一定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以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管理、不过多
增加学校的负担为原则,推动工作的有序有效进行。
(三)坚持服务为主,促进自我完善。“价格服务进校园”的实质是强化服务,价格服务的立足点首先是学生、家长和学校。价格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转变作风,创新工作方式,增强公共服务意识,健全和完善教育收费的社会监督机制。要通过价格服务工作,增强学生和家长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学校的自我约束意识,帮助和督促学校完善教育收费营理自我约束机制,从根本上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四)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基层工作。省及市、州价格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并加以推广,推动全省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