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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办公室(A107):

027-59750191 (内线50191)

收费管理科(北区17栋宿舍楼下):

027-59750194 (学生收费)
会计核算部(行政楼A一楼报账大厅):

027-59750341 (内线50341)

027-59750344 (内线50344)

027-88427431(基建财务)

结算中心(行政楼A一楼报账大厅):

027-59750342 (内线50342)

027-59750343 (内线50343) 

预算与计划管理部(A106):

027-59750190 (内线50190)


名 称:湖北工业大学

税 号:1242000042000186X2(注意:字母大写)

地址、电话: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027-59750343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南湖支行170311010400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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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大厅对外报账时间(寒暑假除外):
周一至周五:上午8201140
周一至周四:下午200500
周五下午学习,不办理业务;每月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财务结账,不对外报销。

学费缴纳现场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2011:4
            
下午200430

(网上缴费不限时,可24小时进行支付)

水电费缴纳办理时间:

1、本部主校区

周一至周五:上午8:201140
           
下午200500

2、马房山校区 

每周二、五  上午8:2011:40

(节假日根据值班时间安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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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财务票据注意事项之一

发布日期:2016-05-23 发布人:djh 阅读次数:
 

根据鄂财综发[2016]6号文关于印发《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支出票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报销票据作如下要求,敬请遵照执行。

1.所有发票、票据的客户名称或付款单位必须是“湖北工业大学”全称。

2.发票、票据的实效:一般应在年度内报销完毕,特殊情况下,可在票据业务发生后一个年度内报销完毕。

3.财务支出票据必须开具完整:开具日期、客户名称、商品名称及服务(或劳务)项目、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等内容的完整性。

4.所有经济业务的票据报销时都必须提供该有收款单位印章的明细清单、结算单等附件(如办公用品、电脑耗材、加工费、检测费、车辆维修、印刷费、维修工程、公务接待、住宿费、登机牌等)。

5.达到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必须附合同及合同审批单。

6.报销专家授课、评审费等劳务报酬时,需提供授课人、评审人姓名、技术职称,活动项目名称、时间、地点、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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