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省本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2024年年终运行时间的通知》和财务决算工作安排,为统筹做好年终报销结账、财务决算及部门决算报表的编制、新年度初始化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停止对外报销时间:2024年12月23日17:00。
(二)新年度开账时间:2025年1月10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二、工作措施
为方便师生办理报销业务,采取如下措施:利用周末时间(12月14日、15日、21日、22日)不休息,加班办理报销业务。
三、注意事项
(一)根据年终国库支付的要求和会计核算、财务决算的需要,除特殊情况外,12月20日以后暂停办理以下业务:借款,横向科研项目请款,学生各类奖助学金、校外人员劳务、助研金、学生实习补助等的发放;12月25日以后暂停办理预开发票业务。
(二)除进口设备借款外,其他各类借款必须于12月23日前办理冲销手续,不能及时报销的,应提供书面说明。
(三)纳入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的设备购置、商品和服务支出,尚未实际支付的,请尽快到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办理合同备案,并于12月23日前到财务处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确保学校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完毕。
(四)请各相关单位(部门)认真核实收入预算完成情况,并于12月25日前完成非税收入、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益、继续教育管理费、水电费回收以及其他收入的收缴工作,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
(五)请各单位(部门)及相关人员配合做好预借票据的于款项催收及到款认领工作,已到账款项(含科研项目经费)请于12月25日前办理入账手续;逾期无法到账的,应及时归还票据并核销。
在停止办理报销业务期间,如遇特殊情况,请与财务处联系。
特此通知。
财 务 处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