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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在全校开展欠费催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8-21 发布人:admin 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相关职能部门:

在各学院和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下,我校欠费催缴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学校既定的年度工作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到目前为止,各学院仍有部分学生不同程度欠费,经统计,截至2012514日,仅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欠费总额达673万元,欠费人数达894人,巨额的欠费不但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的运作,而且也侵害了广大学生的正当权益。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费收取工作,财务处拟会同学工部、教务处、招就处、研究生处及各学院,对学生欠费,特别是应届毕业生欠费进行全面催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学校有关部门、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欠费催缴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要从严肃学生管理制度、维护学校财经纪律、培养学生诚信品质的高度上重视缴费工作。各学院领导要以对学校负责,对学生负责的态度,扎实推进催欠工作的开展。各学院要将催欠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个人,落实一定奖励措施,积极发动相关班导师、辅导员、班干部的催欠工作积极性。

2、注重方法,突出重点

本次清欠工作由财务处牵头协调,各学院、各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为保证本次欠费清理工作能取得实质性成效,请各学院、各部门发扬通力协作,上下齐心的精神,切实履行好本部门职责。

催欠工作存在一定的敏感性,务必在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的同时,积极推动催欠工作的开展。在工作中,对欠费额度大,拖欠时间长,涉嫌恶意欠费的学生,要给予重点关注,必要时采取得力措施,坚决制止恶意拖欠现象。对家庭经济状况确实困难的学生,要在给予关怀的同时,鼓励其多想办法,多开辟途径,“以帮促催”。

对即将毕业的欠费学生,要及时与学生及其家长联系和沟通,告知学生及其家长学校对学生欠费的处理措施。

 二、催缴措施

结合当前学生欠费实际情况,拟对不同学生采取不同措施,以最大限度将欠费催收到位。

1、普通研究生

研究生处暂缓进行注册,按学校规定享受生活补助的欠费研究生,停发生活补助,待其欠费交清后续发,停发部分不予补发。暂停欠费研究生导师经费核拨,暂停办理欠费研究生借款业务。暂缓发放毕业证、学位证;不受理欠费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申请。

2、普通本专科生

非毕业班欠费学生:不予注册;不得参与任何评优活动(包括奖学金、各种校内奖、助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入党等的评定)。暂停其使用教学管理平台。已获得的奖助学金,暂缓发放。

毕业班欠费学生:①教务处不安排毕业补考、清考、学位英语考试,暂缓发放毕业证、学位证;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暂缓发放派遣证;③学工部暂缓寄发档案。④各学院不予办理答辩手续。⑤对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欠费应届毕业生,研究生处暂缓发放录取通知书。⑥不得参与毕业环节各项评优活动。

3、自考生

欠费自考生一律不接受自学考试报名、不受理毕业答辩申请。

三、工作安排

为确保催费工作顺利开展,本次催欠工作拟按二阶段进行:

1、宣传布置阶段(5月中旬—5月下旬)

各学院通过会议、电话、网络、信件等各种有效形式向欠费学生家长宣传学校相关政策,务必要将相关信息传达到每一位学生。

 2、组织落实阶段(6月上旬—6月下旬)

财务处将及时做好学生缴欠费信息的统计发布工作,随时向各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通报发布学生欠费信息。为便于协调沟通,收费管理科设立联络QQ群,请各学院、各相关部门催欠责任人、联络员尽快加入。

各学院负责具体落实本通知相关要求,在全院范围内全面推动催欠工作的开展。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配合各学院、财务处落实相关催欠措施。

财务处

201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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